浙江省交通運輸廳印發《2021年全省交通公共場所服務數字化提升行動方案》,2021年重點實施全省高速公路服務區、地鐵、水路客運站、內河水上服務區、機場和其他交通民生設施服務數字化改造提升,積極固化改革成果,努力打造全國交通數字變革高地。
持續推進“浙里暢行”品牌三年行動計劃,有效提升交通運輸領域公共場所服務,增強人民群眾改革獲得感、幸福感,助力浙江高水平交通強省建設,制定本行動方案。
浙政發〔2021〕13號,建立整體高效的運行管理體系,推進數字政府管理體制機制改革;強化優質便捷的普惠服務體系;創新全域智慧的協同治理體系
創建省級工業互聯網平臺200個以上,打造未來工廠25家以上、智能工廠(數字化車間)350家以上,數字貿易管理服務平臺體系迭代升級
浙市監通〔2021〕2號,《合規指引》歸納提煉了7類具有平臺企業特性的競爭違法行為,以及14類具有平臺企業特性的高風險敏感行為,7條競爭違法行為
利用人工智能,車路協同,移動通信,高精定位和大數據分析等科技手段實現數字化的城市道路,不斷豐富數字化出行場景,營造一個安全和綠色的道路環境
深化數字經濟系統建設,迭代完善系統構架;加強數字經濟謀劃推進;建設國家數字經濟創新發展試驗區;提升數字經濟標準化水平
一行業只建一個行業產業大腦,行業產業大腦數據倉建設須遵循統一標準,推動行業產業大腦各分區融合以及在全省各地的應用覆蓋
依法規范老舊小區住宅加裝電梯工作,關系廣大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截至2020年底,全市已累計完成1800余處加梯項目,惠及住戶約2.2萬戶,位居全省第一、全國前列
《浙江省數字經濟促進條例》 指以數據資源為關鍵生產要素,分別對數字基礎設施、數據資源、數字產業化、產業數字化、治理數字化進行了清晰定義
杭州城市大腦警務操作系統V3.0項目應用支撐和運營保障以建設全局綜合運營中心,實現全局資源統一納管,建設共享業務及內容和通用基礎能力兩大模塊
《浙江法院個人債務集中清理(類個人破產)工作指引(試行)》已經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2820次會議通過,作為進一步探索和開展個人債務集中清理工作的業務參考
《條例》首次明確了城市大腦的范疇、定位和功能,確定城市大腦是指由中樞、系統與平臺、數字駕駛艙和應用場景等要素組成,以數據、算力、算法等為基礎和支撐,運用大數據、云計算、區塊鏈等新技術
打造2個市級數字農業示范園區,24個電商專業村,農村電商年銷售額實現35.07億元以上;鄉村治理和公共服務數字化加快轉型,政務服務事項實現80%網上辦,掌上辦比例有明顯提升,數字鄉村與城市大腦協同融合,數字鄉村建設走在全省前列
中國(浙江)自由貿易試驗區設立以來,建設取得階段性成果,總體達到預期目標。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進一步擴展自貿試驗區區域,制定本方案。
增補的省重點建設項目147個,總投資5496億元,預安排項目62個,總投資4173億元,從今年省重點項目盤子中篩選79個項目為第一批爭取國家土地計劃指標的申報項目,總投資1869億元
浙江電動汽車保有量超31萬輛,約占全國10%,同比增長68.75%,完成十三五規劃目標2的135.48%
新天地活力,古運河夜游,寧波東部新城商圈,不夜老外灘,天一廣場,甌江夜游,南塘老街,塘河夜畫,月河歷史街區
杭州云城規劃建設范圍為東至繞城高速、西至南苕溪、南至余杭塘河、北至杭長高速,圍合區域內約58平方公里
到2022年,基本形成省域、市域和城區3個1小時交通圈,完成綜合交通建設投資超1萬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