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
自2020年1月31日,新型冠狀病毒(SARS-CoV-2)感染所致的疾病(COVID-19)被世界衛生組織(簡稱“世衛組織”)列為“國際關注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以來,國際社會和世界各國都在采取積極的政策和激勵措施,鼓勵新型冠狀病毒預防用疫苗(簡稱新冠疫苗)的研發。為加強對新冠疫苗臨床評價的指導,推動新冠疫苗盡快上市,參考世衛組織發布的目標產品特性(TPP),形成本指導原則。
本指導原則代表了現階段的觀點和認知,隨著相關研究和認識的深入、數據的積累,將不斷修訂和完善。
為進一步做好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醫療救治工作,我們組織專家在總結前期新冠肺炎診療經驗和參考世界衛生組織及其他國家診療指南基礎上,對診療方案進行修訂,形成了第八版
流行病學特點,病理改變,臨床特點,診斷標準,臨床分型,增加“重型/危重型高危人群”的判定標準,調整了成人和兒童“重型/危重型早期預警指標”,鑒別診斷
在總結我國新冠肺炎診療經驗和參考其他國家診療指南基礎上,對 第七版新型冠狀病毒肺炎診療方案進行修訂,形成 《新型冠狀病毒肺炎診療方案(試行第八版)》
聯防聯控機制醫療發〔2020〕352號,指導各地新冠病毒混采檢測工作,進一步提升核酸檢測能力和效率,針對新冠病毒核酸10合1混采檢測(10-in-1 test)技術
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目前已成為全球性重大的公共衛生事件,在我國傳播和擴散的風險也將持續存在,行政《新型冠狀病毒肺炎診療方案(試行第八版)》
指導各地新冠病毒混采檢測工作,進一步提升核酸檢測能力和效率,針對新冠病毒核酸10合1混采檢測(10-in-1 test)技術,制定本規范
《公民防疫行為準則》(科普版)對防護指南和技術方案進行了科普化編輯,第一部分為公民防疫基本行為準則,第二部分和第三部分針對重點場所、重點人群主動防疫的關鍵風險點
新冠肺炎給我們敲響了警鐘,提醒我們將多年來在城市和區域規劃方面學到的知識應用于實踐,將健康納入其改善規劃框架和實踐中。
為指導農村地區科學精準做好冬春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制定了《冬春季農村地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指導農村地區科學精準做好冬春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農村地區防控能力薄弱,疫情防控難度大,特別是春運期間返鄉人員明顯增多,人員流動增大,將會進一步加大疫情傳播風險
一是跨省份返鄉人員;二是來自本省內中高風險區域所在地市的返鄉人員(中高風險區域內部人員原則上不流動);三是本省內的進口冷鏈食品從業人員
在出發地或目的地的任意一家有核酸檢測資質的醫療機構、疾控機構或第三方檢測機構進行檢測,憑7天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或包含7天內核酸檢測陰性信息的健康通行碼